新聞公報

 

 

「居民服務巴士」須遵守服務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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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八月二十六)提醒持牌居民巴士服務(俗稱h巴)的經營者及司機遵守牌照的服務細則,警方將由八月二十八日起採取執法行動,確保有關規定備受遵從。

  h巴司機如違反有關規定及對道路造成阻塞,將會遭到檢控,違規情況包括:

*未領有許可證在禁區內停車;

*擅自偏離規定的車程、路線或停車處;

*未有按照居民服務客運營業證發牌條件,展示黃色標誌或居民服務的細

 則;

*提供客運營業證所指定以外的服務;及

*未領有居民服務客運營業證或有效牌照而提供服務。

  警方發言人表示,違規者會被發予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

  發言人強調,任何人未領有客運營業證或有效牌照而經營居民巴士服務,會令有關汽車保險失效,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車主和司機會備受重罰。

  他續說:「違例者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並且喪失駕駛資格一至三年。」

  發言人續說:「市民乘搭未領有適當牌照的h巴,一旦遇到交通意外,而引至受傷或死亡,將可能因不獲保險而無法得到賠償。」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六)

下午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