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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賓館經營者涉嫌經營無牌賓館,今日(七月十四日〉在新蒲崗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一月巡查九龍城南角道七十三號一樓時,發現其為無牌賓館。
一名男子在現場承認自己是該賓館經營者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五條的規定。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重申,政府絕不會容忍任何賓館無牌經營,並會繼續加強行動打擊非法賓館,保障住客安全。
他又呼籲市民向牌照事務處舉報無牌賓館,該處電話為二八八一 七零三四。
完
二○○○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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