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供電電纜附近工作實務守則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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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三十日)刊登憲報發出機電工程署署長根據《供電電纜(保護)規例》所核准有關在供電電纜附近工作的實務守則。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表示,該守則概述有關的實務性的指引,確保在地下電纜及在架空電纜附近進行的工程不會危及安全或影響電力的持續供應。

  發言人說,有關規例寬限期為期半年,直至今年年底,讓業界有充份時間熟習規例的要求及實務守則。

  另外,今日憲報亦刊登了機電工程署署長根據上述規例核准有關探測地下電纜的認可課程名稱及舉辦機構。

  建造業訓練局現時亦為有意根據上述規例成為合資格人士提供探測地下電纜的課程,報讀詳情可向建造業訓練局九龍灣的訓練中心索取。

  機電工程署由今日起接受有意成為合資格人士的申請,若要符合有關的資格,申請人需曾接受相關的訓練和具備實際的經驗,確保其能勝任探測地下電纜的工作。

  申請的資料單張及申請表,可於香港銅鑼灣加路連山道九十八號機電工程署的客戶服務部或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

  上述資料亦可透過機電工程署的網頁(http://www.info.gov.hk/emsd)查閱,如有查詢,請致電二八八二 八○一一。

二○○○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