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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曾鈺成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互助委員會("互委會")的數目和運作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年底本港的互委會數目;
(二) 互委會現時發揮的功能及參與的政府活動;
(三) 過去5年,各區民政事務處每年負責與互委會聯絡及向其提供支援的聯絡主任和社區幹事的人數分別為何;
(四) 當局如何評估該等聯絡工作的成效;及
(五) 有何措施鼓勵不活躍的互委會積極運作?
答覆:
主席:
(一) 過去5年,每年年底本港的互助委員會﹝互委會﹞數目如下:
年份 互委會數目 1995 3,962 1996 4,000 1997 3,927 1998 3,830 1999 3,750
(二) 互委會是志願組織,由大廈住客組成。互委會的主要功能,在於建立住戶間睦鄰和互助精神,提高責任感,並改善大廈的治安、管理及居住環境。互委會亦就影響居民福利的問題,為政府與居民之間提供一個互相溝通的途徑,並為居民提供參與各項社區活動的機會。
互委會一直支持各種政府主辦的社區計劃及活動,如「健康生活新紀元」運動、保持香港清潔運動、道路安全運動、私人大廈清潔運動、公民教育計劃、選民登記活動和地區滅罪活動等,以改善生活質素。互委會成員亦參與有關大廈管理和防火安全的講座或工作坊。
(三) 過去5年,各區民政事務處每年負責與互委會聯絡及向其提供支援工作的聯絡主任和社區幹事的人數如下:
年份 聯絡主任人數 社區幹事人數 1995 273 465 1996 279 473 1997 282 482 1998 292 497 1999 296 495
(四) 一般來說,民政事務處與互委會聯絡工作的成效越高,互委會更能發揮其本身功能。因此,在評估是項聯絡工作的成效時,我們會參考以下的指標:
(a) 居民之間的聯系及和睦相處的程度; (b) 互委會為居民籌辦活動的活躍程度; (c) 互委會參與政府及社區活動的積極程度;及 (d) 互委會向政府反映居民意見的程度。
整體來說,我們認為民政事務處與互委會的聯絡工作成效良好,對互委會在大廈管理及維持和諧社區方面有著正面的作用。
(五) 針對不活躍的互委會,各區的聯絡主任及社區幹事會在探訪互委會時提供適當的支援及意見,以協助加強互委會內部的協調工作及解決互委會所遇到的問題。各區的民政事務處亦會加倍注意不活躍的互委會的日常運作情況,並鼓勵更多居民參與互委會的事務,以維持互委會運作暢順。
此外,各區的民政事務處會為居民舉辦講座和座談會,加強他們對互委會運作的知識,並提高他們對參與有關工作的興趣。同時,亦鼓勵不活躍的互委會參與社區活動,讓他們有更多機會認識其他活躍的互委會,藉此交流經驗。
完
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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