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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私營安老院舍收費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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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羅致光議員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署理
壎芮盓Q局局長梁永立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參加“買位計劃”及“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的收費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根據該等計劃的規定,私營安老院須向有關住院長者提供哪些服務及生活用品;住院長者及其家人有何渠道獲悉哪些服務及生活用品的費用已包括在買位計劃內,以及哪些須自行繳費;及

(二) 當局有何措施監管有關的私營安老院向住院長者及其家人收取該等計劃以外的費用?

答覆:

主席:

(一) 政府與參加“買位計劃”及“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營辦者所簽訂的合約,已列明院舍必須為參與這兩個計劃的住院長者提供膳宿、起居照顧和護理照顧,及一切有關的服務和用品。合約也列明院舍營辦者每月最多能向住院長者收取的總金額,這包括所有費用和開支。在特殊情況下,若住院長者經醫生證明有特別嚴重的醫療需要,及在該長者的家人同意下,社會福利署會批準院舍額外收取某些指定物品的費用。

社會工作者(社工)轉介長者入住院舍時,會向長者和家人簡介參加上述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的服務和收費,而這些私營院舍在長者入住時,亦會向他們提供有關資料。長者及家人如對服務和收費有任何疑問,可撥已提供給他們的直線電話(2961 7211)與社會福利署的安老院牌照事務處聯絡。

(二) 牌照事務處職員會定期視察參加“買位計劃”及“改善買位計劃”的安老院舍及收集住院長者的意見。如有住院長者指院舍收取非認可的費用,便會立即處理。住院長者及其家人也可以把問題或投訴,向有關的社工或牌照事務處提出。

二○○○年六月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