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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正在找尋暑期工的學生要慎防職業陷阱,並需留意有關的勞工法例保障及職業安全知識。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就業資訊及推廣)陳德貞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新聞簡佈會上,提醒學生注意下列六點,以免墮進職業陷阱。
* 遇到可疑的招聘廣告,尤其是無需技能或學歷,但薪酬優厚的職位時,應加提防; * 面試時,應留意所提供的職位是否確實存在; * 不要接受可能涉及不道德行為或違法的工作; * 必須清楚並接受所有條款,方可簽署合約; * 僱主如要求求職者作現金擔保,或支付現金作訓練用途、購買貨物或投資時,應審慎考慮; * 如有疑問或困難,應立即諮詢父母、教師或有關機構。
學生應留意以上各點,避免在暑期因工作而捲進勞資糾紛或遇到金錢損失。
在暑期工的法例保障方面,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勞資關係推展)陳嘉潔說,暑期工若以連續性僱傭合約受僱,他們便可享有僱傭條例下所有的權益及保障。
她說:「僱員如已為同一僱主工作四個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十八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僱傭合約。」
她續說:「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七天。」
「如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
勞工處已製作兩套錄影帶,分別介紹職業陷阱及僱傭合約下僱員的權益及保障。有興趣的暑期工求職者,可到兩間分別設於灣仔軒尼詩道一百三十號修頓中心及長沙灣道三百零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的職業資料中心參觀。
在職業安全方面,副首席職業安全主任(推廣)何鐵英表示,在與暑期工有關的工作意外之中,較為常見的有提舉物件受傷、被炙熱的表面或物質燙傷,以及觸及移動中的機器或機器製造中的物件而受傷。
他說:「暑期工不適宜從事危險性高的工作如操作木工及電動機器,處理化學品、有毒物質或與火有關的工序,因為他們缺乏經驗及沒有接受過正式訓練。」
根據法例,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機械推動的吊重機,更不可為吊重機操作員擔當訊號員。他們亦不可在工作場地內清潔機器的危險部份。
此外,法例亦禁止未受過訓練的十八歲以下人士在地盤工作。
何鐵英說:「在飲食場所工作必須加倍小心,避免受傷,特別要注意濕滑的地面、尖銳的刀具、炙熱的煮食器具及化學清潔劑等。」
「暑期工也要熟悉工作場地逃生通道和注意防火安全措施,以便在火警發生時,能適當地作出應變。」他補充說。
勞工處已為暑期工求職者印備多份小冊子,分別介紹職業陷阱、勞工法例及工業安全,小冊子可在勞工處各分區辦事處索取。
有關暑期工須注意的事項,可瀏覽勞工處網頁www.info.gov.hk/labour。
完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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