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就李卓人議員提出「最低工資」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立法會曾多次辯論有關香港應否設立最低工資制度,例如,去年四月的立法會會議,以及去年七月的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這個課題都納入議程內。今天,政府的立場仍然沒有改變,我們不贊成在香港設立最低工資制度。理由絕不是我們偏幫工商界或僱主,主要原因是這個做法並不能夠針對現時本港的經濟情況,為勞工階層創造就業機會以及理想的就業條件,並更可能適得其反,導致某部分人士,尤其是低技術工人及缺乏工作經驗的年青人,失去就業的機會。 政府一直投放龐大的資源在教育、培訓和再培訓的工作上,目的是透過有效的培訓,提升工作人口的工作技能,使他們更具就業競爭力,從而賺取更豐厚的回報;我們認為,這才是維繫香港繁榮安定,經濟持續增長及真正能惠及廣大勞工階層的長遠之策。最近有一些國際權威組織就訂立最低工資的影響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我稍後會引述這些意見,以闡明政府為何不贊成制定最低工資;同時,我會介紹政府在促進就業,改善市民生活上所推行的一系列措施。 有些議員期望最低工資制可令基層工人賺取一定的收入;但事實上立法並不能保證達到這個目的。最低工資制針對的是「工資」,而非「就業」。當僱主認為增加最低工資之後成本不化算,可能會取消原來的低薪職位而引入其他代替方法,包括調整生產方式以減少僱用員工的數目,或把更多業務及生產工序遷離本港,在勞工及土地資源相對低廉的鄰近地區運作。 歐美許多國家實施了最低工資多年,近年亦對最低工資影響就業的情況表示關注,例如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在一九九八年對法定最低工資這個課題進行的研究顯示,法定的最低工資會不時調高,並往往會高於市場水平。不過,這個水平的工資會導致失業人數增加,而對那些生產力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工人影響尤甚。事實上,訂定最低工資造成就業機會減少的情況,往往對一些低技術工人和青少年打擊最大;因為他們一般是在勞工市場中競爭力較低的人士。根據經合組織的研究結果,法定最低工資以幣值計算調高百分之十,青少年就業機會便會下降百分之二至四。 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的研究結果亦顯示,倘若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實質上升百分之十,將會令美國的就業機會減少百分之四至十六,而法國的相應跌幅則為百分之十至十三。 利用行政手段人為地提高工資,不單可能令一批低薪工人失去工作,對那些能夠保持就業的低薪工人來說,亦可能帶來負面的影響。在工資提高至法定最低水平後,由於不能以工資調節成本,僱主可能會削減工資以外的福利和津貼或增加工人的工作量,以抵銷新增的成本負擔。低薪工人的整體薪酬相對於其工作量,最終可能無法改善;而法定最低工資對失業人士亦沒有直接的幫助。 法定最低工資的另一個根本問題,是它扭曲了勞工市場供求的信息;僱主不能再根據工人的生產力、工作能力和表現,以及公司的營業狀況,釐定工人的基本工資,亦會削弱工作人口改善和提升自身工作質素的動力,以及接受培訓及再培訓的意欲;這個趨勢並不利於本港經濟的長遠發展。 最低工資對經濟的不利影響,在經濟調整期尤為顯著。它不但會扭曲勞工市場的工資架構,還會令工資的釐定和調整受到更大限制。在經濟調整期間,若工資能夠靈活而迅速地向下調整,會有助降低生產成本和產品價格,從而增強競爭力,並有助刺激整體需求。但在法定最低工資的約束下,工資未能靈活下調,將影響勞工以至產品市場的調節,因而使失業周期延長,或失業情況惡化,拖慢經濟復蘇的步伐。更嚴重的是,由於工資調節機制的僵化,使本來是短暫的周期性失業問題,有可能會演變成長期的結構性失業情況。 我們的勞工市場勝在靈活而具彈性,回應經濟轉型時快速機動;勞工可自由在各個經濟行業尋找不同職位的工作。經濟持續增長,一直是帶動市民入息增加的主要因素;而對人力資源的投資,則是拉近入息差距的最有效方法。削弱勞工市場的調節機能,只會窒礙整體經濟的持續增長,影響商業活動,最終損害社會整體的就業環境。 政府非常明白和理解議員對市民就業情況的關注,我們亦同樣重視這個課題。但我們必須明白,最低工資並不能夠解決問題。經合組織成員國在近年普遍趨向於放寬法定最低工資制度內的種種限制,以增強其勞工市場的靈活性。這些現象豈非偶然?我們是否應從他們的經驗中汲取教訓?香港社會對應否設定最低工資,亦顯然缺乏共識,這點從今天議員發表的不同立場和見解,可見一斑。 香港政府一直致力營造優良的營商環境,推動經濟增長,拓闊經濟根基,改善本地經濟,從而增加就業機會和工作待遇。同時,我們撥出龐大資源,投資在教育、培訓及再培訓上,並承擔醫療、公共房屋等社會服務開支。這些政府政策均直接或間接創造了很多就業機會。 在人力資源政策上,我們會繼續致力協助失業者得到適當的培訓、尋找工作、脫離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網。我們為低學歷和低技術工人提供培訓和再培訓。在一九九九至二○○○年度,共有七萬八千零八十六名學員完成再培訓局開辦的再培訓課程;而在全日制課程當中,有二萬三千二百七十七名學員,即百分之六十一點八為中三或以下程度的人士,而為他們安排的培訓,遍及多個不同的工種。經過再培訓後,這類工人的就業率超過七成,與其他學術背景的人士相比,絕不遜色。在未來的日子,再培訓局會增加培訓名額,開辦切合市場需要的新課程,讓更多失業者受惠;他們亦會提高全日制課程的比重,由以往的三成增至五成,照顧失業者的需要。 財政司司長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宣布額外預留三億元撥款,進一步協助基層市民就業及為他們提供增值培訓。此外,「職業英語運動」也可全面直接協助提升在職員工的語文能力。 各位議員,政府推行以上的連串措施,目的都是要提升員工的工作技能。我明白經濟轉型加劇了入息的差距,我亦同意政府有責任照顧低入息階層的生活,而設立社會保障的安全網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但是,我們不贊成訂定最低工資制,人為地扭曲勞工市場的供求情況;相反,我們正致力推行各種增值項目,積極謀求改善本港勞動人口的質素和條件,讓他們可以適應正在轉型的新經濟秩序,並憑自己的努力爭取成果以及生活條件的改善。 當大家討論最低工資的時候,很容易被一些低薪的例子掩蓋比較理性的辯論。李卓人議員剛舉出一個勞工處招聘低薪保姆的例子,但這是否一個明顯的剝削工人、打擊工人尊嚴而勞工處作為幫兇的個案呢?我已經向勞工處了解事情的全面資料,我想指出以下事實: 個案的僱主是一個住在屯門的普通僱員,賺取普通的工資,家庭入息不容許她聘請一個月薪三千六百七十元的外籍傭工。但因為她出外工作,需要有人帶她的孩子去幼兒園,所以她願意把入息的一部分拿出來,聘請一名兼職保姆。她的對象是在鄰近居住的家庭主婦,她對保姆的要求主要是接送小孩往返幼兒園,她不需要保姆擔當任何家務。這樣的安排在很多普通屋h非常普遍,保姆把孩子接到自己家堙A便可以同時照顧自己的子女或從事其他家務。這樣的安排,一方面令上班的婦女可以繼續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居住在附近的家庭主婦賺取一份收入,而仍然有時間照顧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因此,把這樣的安排機械式的計算出時薪十元,不能反映這個互利的社會支援。 以這個案為例,假如我們不理會工作性質,硬性規定最低時薪二十元,個案的僱主便要支付四千元,結果她很可能認為不化算而放棄自己的工作,社會便多了一個人失業,而在鄰近居住的家庭主婦也不能賺取二千元,幫補家庭收入。 現在有六個在鄰近居住的家庭主婦表示有興趣做這份工作,證明這個互利的安排是有社會和經濟的需求,不存在剝削工人或打擊工人尊嚴的問題。勞工處在這個案的做法是得到我支持的。 我亦要澄清,勞工處如果發覺僱主願意支付的工資明顯與市場脫節,會向僱主了解情況,才決定是否替他招聘。 踏入二○○○年,香港的失業率持續下跌,最新的失業率是百分之五點五,對比十二個月前失業高峰期的百分之六點三,已下跌了零點八個百分點,失業人數亦減少了二萬六千人。隨茩輕銂瑣蒛曏g濟繼續好轉,失業率會持續下降,工人入息亦會相應改善。我深信,我們現行的人力資源政策,以及對培訓和再培訓的投資是正確的,長遠來說,亦是最有利香港經濟和勞工的做法。 謝謝各位! 完 二○○○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