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房屋局局長鍾麗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新落成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屋苑單位業主遷入前拆除和丟棄單位內的固定裝置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估計每年有多少套新落成居屋屋苑浴室潔具被拆除和丟棄;
(二) 當局以堆填方式處置一套浴室潔具所需平均支出(包括收集、運輸、堆填區運作成本等);及
(三) 有否評估在實行向居屋準購樓者提供三項供其選擇的固定裝置及設備的措施後,當局每年可節省多少堆填費用的支出?
答覆:
主席:
(一) 居者有其屋(居屋)單位業主若打算在入伙前更換浴室潔具,是毋須知會其屋苑的管理公司或房屋署的。因此,房屋署並無備存這方面的記錄。
(二) 目前,在堆填區丟棄廢物毋須繳付費用,但政府處理堆填區棄置廢物的資本和運作成本總額約為每公噸一百二十五港元。這項開支並不包括把廢物由屋苑運往堆填區的運輸成本。一套居屋浴室潔具的重量估計為0.097公噸,因此,處理一套廢置浴室潔具的成本估計為十二元。
(三) 為了解決因重新裝修而導致浪費資源的問題,政府已選取數個在二○○三年入伙的居屋屋苑推行試驗計劃,為居屋單位的準購樓者提供兩套可供選擇的固定裝置及設備,分別是“基本設備”和“精裝設備”。
房屋署預計,由二○○三年開始,當可供準購樓者選擇固定裝置及設備的單位相繼落成,屆時,重新裝修工程將會大幅減少。不過,現階段無法估計減少廢物的情況,以及每年因而可節省的堆填費用。房屋署計劃在二○○三年進行調查,評估這些試驗計劃的成效。
完
二○○○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