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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在兩個星期後踏入第一階段,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在五月三十一日開始接受候選人提名,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即將在七月組成。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在記者會上呼籲工商界、專業界、勞工團體及地區組織人士報名參選做選舉委員會委員。
他說:「希望合資格人士把握參選機會,爭取代表所屬的界別分組成為選舉委員會委員,這些委員將在九月選出六名立法會議員,議員將會為香港服務四年。」
選舉委員會三十五個界別分組有六百六十四名委員由選舉產生。每個界別分組所佔席位數目由十一至四十一個不等。當選委員跟九十六名當然委員(香港地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立法會議員)及四十名由宗教界六個指定團體所提名的委員組成選舉委員會。
界別分組選舉定在七月九日星期日舉行。選管會委任了二十二名選舉主任及二十二名助理選舉主任,負責在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七日期間接收提名表格,並處理多項選舉職務。
任何已登記的地方選區選民,又登記為界別分組投票人,或與任何一個界別分組有密切聯繫,就符合資格成為該界別分組的候選人。參選人必須得到至少五名在參選界別分組的投票人簽署同意提名,並繳交一千元選舉按金。
提名表格在灣仔港灣道二十五號海港中心十樓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及選舉主任辦事處派發,參選人也可以在網址(www.info.gov.hk/reo)下載表格。
胡國興法官宣布,選管會剛剛發出二零零零年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規範各項選舉程序和活動。指引也收錄新訂立的《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重點。
他說:「指引的基本精神是公平、公開、誠實,這原則適用於換屆選舉,也適用於界別分組選舉。選管會定必嚴格按照大原則辦事,主持公道。」
他說:「香港的選舉一向得以公平誠實進行,其中一個因素是有嚴謹的機制來控制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不得超過法定上限。」
他提醒候選人,用來做競選宣傳的一分一毫,連同所得選舉捐贈數目,記得要保存準確賬目,待選舉結束後如實申報。候選人必須在憲報刊登選舉結果後的三十日內,向選舉事務處申報所有競選開支和得到的捐贈。
申報書全部公開讓市民查閱,候選人可以互相監察,選舉事務處人員也會逐一查核賬目,一旦發現有不妥當之處,即把個案轉交廉政公署調查。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候選人必須在發布選舉印刷品後的七日內向選舉主任申報印刷資料,並提交兩份廣告文本存檔,以便當局用來查核競選經費。
選管會要求候選人在展示廣告前,事先向選舉主任呈交聲明、兩份廣告文本和廣告展示地方的業權擁有者的同意書。
胡國興法官解釋:「選舉主任若要迅速處理關於違例廣告的投訴,並採取補救行動的話,選管會必須訂立更嚴格的規例。」
該條例又規定,候選人在選舉廣告上聲稱得到某人或某組織的支持前,必須取得書面同意。因此,選管會規例要求候選人必須在展示廣告前,把支持同意書交給選舉主任,以便執法。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界定,為促使或阻礙某人當選而發布的宣傳品,即屬選舉廣告。選舉活動指引訂明,在選舉期間展示載有候選人姓名或照片的廣告,即使內容表面上與選舉無關,都屬選舉廣告。
胡法官說,電視、電台節目主持人或定期專欄作家一旦參選,必須在提名期開始後暫停主持節目或寫專欄,直至選舉結束為止。界別分組選舉候選人必須暫停主持節目和寫專欄五個星期,換屆選舉候選人的期限則是七個星期。
選舉事務處由五月三十一日開始設立熱線2827 7656,接聽市民有關違反選舉規則的投訴。
選舉臨近,選管會已經要求有關政府部門撤銷所有在公眾地方懸掛宣傳品的批准書。選舉主任在提名期結束後會公平分配公眾地方的指定位置給候選人展示選舉廣告。
他說:「所有團體和市民必須在五月二十二日前,即是界別分組提名期開始前九日,拆除在公眾地方的各種廣告;否則,政府會派員代勞。」
他續說:「候選人在選舉結束後七日內記得自行拆除所有廣告;否則,政府會代為清拆,並徵收費用。」
換屆選舉及界別分組選舉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將於五月二十五日發表。十七萬多名投票人,包括約一萬四千名團體投票人的獲授權代表,可以在七月九日去投票。當日全港會開設一百個投票站,選舉事務處會根據投票人的登記住址,為他們編配一個合適的投票站。
胡國興法官說:「選票用電腦點算,投票人必須用筆在選票上把所選的候選人姓名旁的橢圓形塗滿。」
所有選票會運去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內的中央點票站點算。
完
二○○○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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