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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四題:工業用地改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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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呂明華議員的提問及署理規劃地政局局長余志穩的答覆:

問題:

  鑒於有不少位於舊工業區內的工廠大廈單位空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政府及私人分層工廠大廈空置單位的總面積分別為何;

(二) 會否容許在該等空置單位內開設長者宿舍或長者活動中心;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在推動舊工業區重建的工作方面有何進展?

答覆:

主席:

  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在私人分層工廠大廈內,空置單位的面積約為一百七十三萬平方米,佔這類樓宇面積百分之九點七;而在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工廠大廈內,空置單位的面積約為二萬七千平方米,佔這類樓宇面積百分之六點六。目前,由政府產業署管理的分層工廠大廈,則沒有單位空置。

  基於安全理由,《安老院規例》並不准許在工廠大廈內設立安老院。同時,基於消防安全和土地用途不協調的理由,政府一般並不支持在工業大廈內設立長者活動中心。

  自一九九七年起,城市規劃委員會已批准把九十二公頃的工業用地,重新劃作住宅及商業發展用途。在一九九八年,我們已制訂新的「住宅分區(E類)」機制,以便在適當的情況下,重建舊工業大廈作住宅用途。

  在一九九九年,規劃署完成了有關工業用地規劃架構的研究。研究的其中一項建議,是把適合的工業用地劃為新設的「商貿」地帶,並准許在這地帶內的同一個發展項目中,可有「非污染性工業」、辦公室和商業等混合用途。這類新設的「商貿」地帶,不但可以更靈活使用現有的工業樓宇,更有助鼓勵重建。我們已就這項建議諮詢公眾,他們一般都表示支持。政府現正研究如何落實設立「商貿」地帶的建議。

  本會現正審議《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倘若草案獲通過成為法例,日後在重新發展舊工業區及舊區的工業大廈方面,市區重建局將發揮積極的作用。

二○○○年五月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