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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五月八日)日警告,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是刑事罪行,干犯者會被重罰。
警方在本月收到六宗有關南丫島的虛報後作上述呼籲。
六宗虛報中,兩宗是劫案、兩宗涉及用威嚇手段索取金錢、一宗遇溺及一宗發現非法入境者。
警方接報到場後沒有發現報案人或受害人,而該六宗案件均被列為虛報。
警方發言人說,警方十分重視最近南丫島接獲多宗虛報的事件。
他說:「虛報案件不單會導致警力浪費,亦會令真正需要幫助人士面對危險。」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六個月及最高罰款二千元。
發言人指出,南丫島的罪案情況一直受到控制。一九九八年及一九九九年警方接獲的南丫島罪案數字分別為三十八宗及四十二宗。
他說:「警方會竭盡所能保障島上居民的安全及財產,並會盡力打擊罪案,務求將所有犯案者,包括虛報者繩之於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完
二○○○年五月八日(星期一) 下午五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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