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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就一九九八年六月屯門一宗強姦案懸賞十萬元通緝案中歹徒。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傍晚約六時十分,一名獨自返家的九歲女童正要進入其位於屯門友愛h愛智樓的寓所時,遭一名男子從後推入屋內。
男子入屋後,先行搜掠屋內的財物,再把女童強姦。然後約傍晚六時四十分離去。
該名疑犯年約二十至二十五歲,身高約一點六五至一點七一米,身材瘦削,皮膚黝黑,短髮及厚唇。
案發時,他身穿帶黃的白色T恤、黑色運動褲及運動鞋。
任何人士如有此案消息或知悉該名男子的身分或下落,請盡快與警方聯絡。
有關消息,可透過任何警署或警務人員、致函郵政總局信箱九九九號、傳真至二五二○ 二八二八或以電子郵件寄往crimeinf@police.gcn.gov.hk通知警方。
報訊使歹徒落網,並遭受滿意檢控者,可全數或按比例分配得由警方提供的賞金十萬元。賞格有效期至二○○○年九月九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完
二○○○年五月三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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