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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資料申請紡織品出口証屬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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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發言人今日(五月二日)表示,提供虛假資料申請紡織品出口証屬嚴重罪行。

  萬福製衣有限公司今日在北九龍裁判法院,因違反十項提供虛假資料以申請有關紡織品出口証的罪名,共被判罰款三十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公司於九八年四月及五月分別向貿易署送交十張涉及出口三萬四千五百六十條牛仔褲至德國的出口証申請書時,報稱有關成衣屬其在香港製造的產品。

  惟海關人員調查顯示,其中一萬二千四百條牛仔褲則在內地縫製。

  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將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此類不法活動,藉以保持本港良好的聲譽,及確保本港的紡織品管制系統,不會受到若干不誠實商人所影響。

  虛報資料以申請紡織品出口証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兩年。

市民如欲提供任何涉及非法紡織品轉運活動的消息,可致電海關熱線二五四五 六一八二。

二○○○年五月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