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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本港各種駕駛執照的考試費用及學車人士平均付出的學習駕駛費用,與其他歐美先進國家比較為何;
(二) 過去三年,當局接獲有關駕駛考試事宜的投訴數目,並請按投訴事項分項列出;及
(三) 當局就該等投訴所採取的跟進行動為何?
答覆:
主席:
(一) 目前本港各類車輛駕駛執照的考試費用均為510港元。現以私家車為例,把幾個歐美城市的駕駛考試費用列出,以資比較︰
* 多倫多 1,330港元 * 倫敦 1,070港元 * 比利時 390港元 * 紐約 350港元
在香港,學車人士所支付的學車費用各有不同,視乎車輛類別、練習時數和訓練方式(私人教授或駕駛學校訓練課程)而定。以學習駕駛私家車為例,參加一個35小時的課程,收費由5,250元(私人教授)至8,000元(駕駛學校訓練課程)不等。在比利時,同類的駕駛學校訓練課程收費約為9,700港元。至於私人教授的收費,在香港平均每小時約為150港元,在多倫多則為130港元。
(二) 過去三年,運輸署舉行駕駛考試和接獲投訴的次數如下:
性質 年份
1997 1998 1999 舉行駕駛考試次數 211 232 215 072 199 457
投訴事項分類數字: * 考生自稱未有犯錯 61 81 101 * 考牌主任態度欠佳 2 3 6 * 考生自稱未有犯錯和 考牌主任態度欠佳 5 6 8 * 指示不清晰 -- 2 2 * 其他 1 7 10
總計 69 99 127
(三) 運輸署設有投訴組,成員包括一名高級考牌主任和一名考牌主任,專責處理有關駕駛考試的投訴。負責調查的人員接獲投訴後,會根據被投訴的考牌主任的報告,覆查考試結果。調查人員會要求被投訴者詳述考試時的情況,如有需要,更會前往現場視察,然後與投訴人會晤或通電話,以蒐集資料。調查人員會視乎情況,向投訴人解釋考試不及格的原因;假如證實投訴有理,則會安排投訴人免費重考。如果投訴人對調查結果不滿,調查人員可把事件提請運輸署署長覆核和定案。在過去三年,獲准重考的人數分別為八人、九人和十七人。
完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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