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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本年1月17日的二○○○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促請政府就現時由律政司培訓的非專業檢控主任負責執行絕大部分在裁判法庭進行的檢控工作,作出檢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非專業檢控主任的入職資格為何; (二) 非專業檢控主任在擔任檢控職務前,會獲提供甚麼訓練;及 (三) 律政司今年有否計劃招聘新的非專業檢控主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法庭檢控主任的入職資歷
法庭檢控主任職位的最低入職資歷如下:
(i)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和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包括英國語文科(課程乙)成績達“C”級或以上; (ii)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成績達“E”級或以上; (iii) 英粵語流利;及 (iv) 最少一年工作經驗。
律政司目前聘有113名法庭檢控主任,大部分(約77%)持有學位,21人持有法律學位、56人持有其他學位。此外,共有22人正修讀法律學位課程,10人已取得大律師資格。
(二) 法庭檢控主任在擔任檢控職務前獲提供的訓練
法庭檢控主任全都經過職業培訓。他們在擔任檢控職務前,必須修讀為期九個月的全職訓練課程,學習刑事法、法庭程序和舉證技巧。受訓期間,他們會研究控罪樣本並進行模擬審訊,之後會派駐法庭,在合資格律師督導下實習一個月。受訓期滿後,必須同時通過筆試和實習試,否則會遭終止聘用。
為了向公眾提供有成效的優質服務,法庭檢控主任必須參加培訓研討會和複修課程,吸收新知識,提高訟辯技巧。
(三) 今年有否計劃招聘法庭檢控主任?
沒有。律政司今年不打算招聘法庭檢控主任。
完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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