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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天(三月二十四日)宣佈,由二○○○年四月一日起該部門將停止簽發澳門居民旅遊香港許可證(多次有效)。
他說:「澳門居民旅遊香港許可證(多次有效)是簽發給持有澳門身分證達兩年及無有效旅行證件的澳門中國籍居民,作為前往香港旅遊的證件。此許可證的持有人每次訪港,通常可獲准逗留十四天。自從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回歸後,上述澳門居民可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身分證明局申請『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由於上述兩種旅遊證件的功用及入境待遇相同,因此本處認為現時是適當時間停止簽發旅遊香港許可證。」
發言人補充說:「已經簽發的旅遊香港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
如有任何有關查詢,請致電二八二九 三一四一。
完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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