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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丁午壽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局局長許仕仁的答覆:
問題:
近期,市民對一家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公司的首次公開招股反應熱烈。此外,市民亦熱中於炒賣科技股、網絡股和傳聞會被用作借殼上市的公司的股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有否評估,目前向投資者提供關於投資高科技股的風險的教育是否足夠;若評估為足夠,理據為何;若不足夠,當局會如何加強有關教育?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們明白到由於市場上不斷有新的投資者加入,而市場的發展和改變亦越來越快,因此投資者教育是一項長久及持續的工作。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一直透過不同的媒體和方法推出多項生動的投資者教育活動,把有關訊息傳遞給不同的大眾對象。
這些宣傳教育所傳遞的重要訊息主要為投資的風險、在現時規管制度下投資者的權利,以及投資者保障自己利益的責任。作為一個監管機構,證監會致力推行涵蓋各項投資活動的教育工作,而非只針對市場內其中一個界別的投資活動。證監會亦不斷密切留意市場的發展情況,以及投資者所關注的範疇,在那些基本的宣傳項目外,還會輔以其他臨時措施,例如我們會視乎市場的情況及環境,發出適當的「風險警告」。
除此之外,證監會留意到很多投資者依靠傳媒的信息以及中介人士的意見來作出投資決定。因此,除了投資者教育外,證券業以及傳媒向投資者提供正確的資料,以及向他們解釋買賣股票的風險,尤其是在投資於新的金融產品以及新業務界別的風險,亦是同樣重要的。證監會正與傳播界以及證券業的專業人士緊密聯絡,加強投資者教育的工作。
近月,鑑於市民對科技股的狂熱,很多證監會的教育活動都強調投資者必須在經過小心考慮後才作出投資決定,以及明白投資的性質和他們所帶來的風險。最近,證監會拍攝了一輯電視宣傳片,宣傳切勿「跟隨羊群」的訊息,並在電台作出廣播,提醒投資者切忌盲目跟風。此外,報章及電視中亦有以此為題材的特定文章及片段。同時,聯交所亦舉辦了多個研討會,介紹投資高科技及新興業務所涉及的風險。在一九九九年年底,當科技股及俗稱網絡股的熱潮最初興起時,證監會及聯交所亦曾發出聯合新聞稿,提醒投資者必須徹底明白他們打算作出投資項目的性質。
雖然證監會不會亦不能告訴投資者應該投資甚麼或於何時作出投資,但監管機構會竭盡全力,聯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證券界專業人士以及傳媒合作加強投資者教育。證監會亦已計劃在未來數月推出數個以投資風險為主題的教育節目,包括透過在各大報章刊登專題文章,電台廣播,外展活動以及公開演說等,提醒投資者有關投資於高科技或網股的風險。證監會亦將於今年年中設立一個電子化投資者資源中心,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的參考網頁,以幫助他們學習有關投資的學問及獲取有關投資的資料。
為了加強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和確保他們可以在充分掌握有關公司的資料下作出投資決定,創業板上市規則內訂明比主板更為嚴格的資料披露要求。不過,現時投資者評估這些新興行業的公司時,確實是會比較困難,由於這些公司冒起的日子尚淺,大部份公司仍未能賺取盈利,又或者屬於新興的行業,缺乏過往業績作參考,因此投資者很難用傳統方法去評估及預測這些公司的表現。這些新興行業,特別是互聯網的發展只是最近幾年的事,借鑑外國的經驗可以預見市場將會有一段時間出現汰弱留強的情況。因此,投資者必須小心謹慎,量力而為。
最近,有意見認為市民買賣高科技股前,應了解公司的背景、實力、資金,以及管理層是否有從事科技業務的經驗。然而,客觀的現實是現時仍未有一套大家都接受和採用的標準,以評估新興行業的盈利前景和股價。這不單是香港投資者所面對的問題,海外其他地方亦出現同樣情況。正如美國聯邦儲備局局長格林斯潘最近曾經指出:「大部分相對上較新的公司的不尋常股價波動,以及在若干人心目中,這些公司過高的定價,均顯示出要從眾多較新的科技經營模式中預測那幾項科技及經營模式可以在未來數十年突圍而出,絕非易事。」有關問題亦受到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的關注,該組織委任了一個委員會專責研究高科技公司和網股的監管問題。香港證監會是成員之一,並會緊密參與有關的工作。
完
二○○○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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