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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亮星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的書面答覆 :
問題: 本年二月十五日,吐露港公路發生一宗嚴重交通意外,一輛巴士撞向一輛因壞車而停在路肩的貨車,引致數名巴士乘客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涉及停在快速公路路肩的車輛的交通意外數字及傷亡人數,以及該等數字有否上升趨勢;
(二) 本港快速公路路肩的闊度是否足以容納大型車輛停泊,而該等路肩的設計標準與先進國家所採用的設計標準比較如何;及
(三) 有否評估本港快速公路路旁供車輛緊急停泊的設施是否足夠;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下表載列過去五年間,停在快速公路路肩的車輛涉及交通意外的次數和傷亡人數:
數字 年份 總數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意外次數 10 13 14 16 8 61 傷亡人數 死亡 1 4 2 3 3 13 重傷 5 3 9 12 4 33 輕傷 10 17 24 21 13 85 總數 16 24 35 36 20 131
上述統計數字顯示,在過去五年,這類交通意外每年發生的次數和傷亡人數大致維持在同一水平。
新建快速公路的現行設計標準,自一九八九年開始採用。這標準與英國和其他已發展國家的標準一樣,即路肩必須寬三點三米,足以讓各類車輛在遇上緊急情況時停泊。
所有在九十年代建成的快速公路,路肩的寬度均足夠應付各類車輛作緊急停泊之用。不過,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期建造的舊式公路,例如屯門公路和吐露港公路,路肩的寬度為一至兩米。為改善有關情況,我們已在這些公路上利用現有的空間,每隔一段距離闢設緊急停車灣。此外,在改善或重建這些公路時,我們會在實地環境許可下,計劃將路肩改良至符合現行標準的寬度。
完
二○○○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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