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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一家在互聯網網上提供外圍六合彩賭博活動的外國公司,曾計劃在本港召開記者招待會,以推廣該等賭博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本港進行該類推廣活動是否違法;若然,有關法例及罰則為何;及
(二) 當局對該類推廣活動曾採取的跟進行動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現答覆如下︰
(一) 根據《賭博條例》,任何獎券活動如未獲批准或未獲發予有關牌照,則不論該等獎券活動是否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籌辦、經營或管理,均屬非法獎券活動。《賭博條例》第9條訂明,任何人如籌辦、組織、經營、管理或控制非法獎券活動﹔或以任何身份直接或間接籌辦、組織、經營、管理或控制非法獎券活動,即屬犯罪。
如任何人在港宣傳在互聯網上的未經批准的獎券活動(例如一些根據本港六合彩結果而決定得獎者的賭博活動),均可能觸犯《賭博條例》第9條,最高可判罰款$5,000,000及監禁7年。
(二) 政府對於網上賭博公司在香港的宣傳活動密切注意,在本年二月二十二日有外國網上賭博公司打算在港召開記者招待會推介網上投注,民政事務局得知後即時諮詢律政司意見,及通知警方採取適當執法行動。主辦人最後取消記者招待會。
政府一直呼籲市民切勿參與網上賭博活動,以免觸犯法例,同時因這些賭博活動缺乏本港法律規管,投注者的權利亦沒有香港法律的保障,容易招致金錢上的損失。近日有網上賭博公司透過傳媒宣揚以交稅換取合法地位,以試探政府及公眾人士的反應。政府亦明確表示,不予考慮。
完
二○○○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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