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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就水管爆裂事故的工作程序的提問和工務局局長李承仕的書面答覆:
問題 :
上月13日,青山公路荃灣段消防局門外的一條地底食水管懷疑因受掘路工程影響而爆裂,造成嚴重水浸。據報,水務署在接獲報告兩小時後才能把有關水掣關上,原因之一是水浸令工作人員需時尋找水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接獲食水管爆裂的報告時間起計算,水務署通常需時多久 才能把有關水掣關上;涉及的程序為何;
(二) 水務署有否安排緊急維修人員在各區隨時候命出動;若否, 原因為何;及
(三) 水務署會否因應今次事件,改善其應付緊急事故的程序及水 掣位置的標記?
答覆 : 主席女士 :
(一) 水務署內部訓令第802號,就水管爆裂事故的處理已有既定的工作程序。整個程序包括由客戶服務中心接到爆水管報告,通知分區控制中心安排值勤人員及車輛出動,由分區控制中心運送有關人員及工具至現場,確定水掣位置及操作水掣。
根據有關程序,訓令訂下的標準為接獲爆水管通知後,須於十分鐘內出發,如水管直徑在300毫米或以下,須於1小時30分內關閉水掣,總時間不超過1小時40分;如水管直徑在300毫米以上至600毫米之間,標準則為總時間不超過2小時40分。要關閉直徑在300毫米或以下的水管,現時通常所需的時間平均為1小時10分。至於300毫米以上的大型水管,則平均需2小時15分。至於600毫米以上的大口徑水管,因停水時所涉及的範圍較廣,並且要兼顧到調水安排對用戶的影響,關閉水掣時要特別小心處理,所以不適宜訂定一個硬性標準。
在二月十三日的事故中,是由於一條直徑450毫米的水管整條破裂,龐大水量湧出路面,做成嚴重水浸,而積水在水掣關閉後仍需要一段較長時間方可消退,致令公眾產生誤會,以為水務署操作出現延誤。事實上,水務署於下午三時三十七分接獲爆水管報告後,隨即安排工作人員到場處理,於下午五時十分全數關閉三個有關水掣,整個過程約為1小時30分。雖然水浸會增加確定水掣位置及操作上的困難,但水務署有關員工對處理類似事故素有經驗,已盡快關上有關水掣,減低對各方面的影響。
(二) 在辦公時間內,水務署在各區均有流動服務隊伍,處理維修及客戶事務等工作。遇有爆水管事故,這些人員會馬上趕往現場處理。在辦公時間以外,包括假期,水務署在全港各區均有安排職員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候命,收到緊急事故的報告後,便會即時出動處理。
(三) 就水掣位置一事,水務署負責操作水掣的人員均帶備水管及水掣圖則以作參考。一部份的水掣已在附近設立標記以便於在現場確定水掣的位置。水務署會仔細研究各方面的建議,就應變程序及水掣位置標記等事不斷檢討及改進。
完
二○○○年三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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