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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西貢大埔仔村居民投訴,經常有哥爾夫球從清水灣哥爾夫球練習場飛進該村內,更曾有一名村民被哥爾夫球擊中頭部,嚴重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 現時全港私營哥爾夫球練習場的數目及分布地點為何; (二) 過去兩年,當局接獲多少宗有關哥爾夫球飛出練習場範圍的投訴; (三) 負責制訂並監管私營哥爾夫球練習場設施的安全標準的政府部門為何; 及 (四) 現時有否法例規管私營哥爾夫球練習場與附近民居的最小距離以及其他安全事宜;若有,詳情為何; 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現謹就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a) 根據現有的資料,香港目前一共有11個私營高爾夫球練習場,而這些場地不屬於高爾夫球場的一部分。其分布地區載列於附表。
(b) 我們在過去兩年一共收到兩宗有關高爾夫球飛出練習場範圍的投訴個案,不過,該兩宗投訴均涉及同一宗事故。我們已要求該練習場的經營者採取所需的修正措施。
(c) 現時,租用政府土地的私營高爾夫球練習場,必須符合地政總署制定有關土地用途的條款及限制。雖然在批地合約及短期租約內均有註明禁止滋擾的標準規定,當局已著手在新的租約內加入有關公眾安全的特定條款。此外,場內的建築物亦必須符合有關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d) 現時未有法例規管高爾夫球練習場與附近民居的最小距離,由於每個練習場的位置、地勢、面積、週邊環境、所提供的設施及管理都不盡相同,因此,各個場地所採用的使用及設計守則便有不同。練習場的經營者是有責任為顧客提供完善的設施和管理服務,以確保使用者和附近居民的安全。就該等需要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許可的高爾夫球練習場而言,其遞交予城規會考慮的申請書內通常已列明各項安全措施。
就投訴經營者的個案,我們已要求經營者改善其安全設施及徵詢有關體育總會的專業意見,以便提高球場的管理水平。我們會密切留意本港私營高爾夫球練習場的安全問題,如有需要的話,我們更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附件
全港私營高爾夫球練習場的位置
區域 現有高爾夫球練習場
港島 南華體育會
九龍 佐敦道 前啟德機場
荃灣 老圍顯達鄉村俱樂部
新界西北 落馬洲 流浮山 米埔
沙田 馬鞍山白石
西貢/大埔 蠔涌 大埔仔 十四鄉井頭
完
二○○○年三月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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