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洽購大東電報局擁有的香港電訊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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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四)就傳媒查詢有關洽購大東電報局擁有的香港電訊股權,作以下聲明:

  合併和股權改變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事情。政府的角色是要確保持牌人繼續履行有關牌照和法律上的責任。

  我們就開放電訊市場,和鼓勵業內競爭,已有一套完善的政策。電訊業的服務水平因而不斷獲提升,消費者亦得以受惠。

  我們已清楚表明,我們對電訊服務持牌機構,並無實施外資擁有權的限制。這是特區政府的政策,並且與我們向世界貿易組織許下的承諾是一致的。

  目前須由香港電訊的董事局,根據股東利益和商業原則,考慮是否接受任何一方面的洽購建議。

  以上的立場,完全符合香港所奉行的自由經濟原則。我們會繼續堅持這項原則。

  有指稱認為政府因為政治理由,意圖影響建議中的合併結果,這完全是揣測和不符事實。至於說中央政府介入近期的合併建議事宜也是沒有根據的。電訊行業的監管,屬於香港特區政府自治範圍內的事務。

  我們會繼續以現行政策處理這事情。

二○○○年二月十七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