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輕型貨車駕駛考試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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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宣布,由二○○○年二月八日起,輕型貨車第二部分駕駛考試將變成由乙部(基本操作試)及丙部(路試)組成的合併試。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實施新措施後,考生於合併試中若只考獲部份合格,則該合格部份的成績可獲保留,考生只須申請排期應考其不合格部份的駕駛考試。

  如果考生於合併試中全部考獲合格,他們可於五個工作日後到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申領正式駕駛執照。

  至於考生必須取得甲部(筆試)合格後才可申請參加其他部分考試的規定,則保持不變。

二○○○年一月二十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