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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呂明華議員的提問和工商局局長周德熙的答覆:
問題:現時,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簡稱「會展中心」)由一家私營牟利公司負責管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與新加坡、台北、曼谷及墨爾本相若會議展覽場地的租用費比較如何;香港貿易發展局(簡稱「貿發局」)有否評估若會展中心由該局直接管理,場地租用費可下調多少;
(二) 有否評估把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與本港一流酒店宴會廳的租用費比較是否適當;若評估為適當,理據為何;及
(三) 是否知悉貿發局有否參與釐定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若有參與,當局會否與貿發局檢討釐定會展中心場地租用費的準則?
答覆:
主席:
(一)根據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所提供的資料,香港會議及展覽中心(會展中心)的場地租用費與新加坡、台北、曼谷及墨爾本相若的會議展覽場地租用費比較見於下表:
場館 二零零零年估計每平方米 每天租金水平(港元) 展覽設施 會議設施 香港會議及展覽中心 (一月、三月至六月、九月至 45.7 33.3 十一月) (二月、七月、八月及十二月) 27.4 20.0 新加坡國際會議及展覽中心 $25.6 $50.4(註) 新加坡世界貿易中心 $20.2 $11.6(註)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 $48.9 $29.2(註) 曼谷國際貿易及展覽中心 $30.1 沒有資料(註) 墨爾本會議及展覽中心 $10.2 $16.7(註) 註:有關設施的租金水平資料來自其公布的價目表
貿發局表示,由於各場館的情況和條件不相同,例如當地的生活水平、場館所在位置及交通配套、所提供的服務水準、使用者的流量、以及當地政府有否資助等,因此各場館的收費水平會有差別。
就會展中心而言,政府或貿發局並沒有資助其日常運作開支。管理公司須自負盈虧,按照審慎的商業原則,在考慮維持會展中心在外觀、設備和服務各方面均達致國際一流水準所需的經營成本及國際市場的供求情況後,訂出具市場競爭力的收費標準。貿發局相信,無論是由私人管理公司或貿發局負責管理會展中心,所訂的租金水平亦須考慮以上的因素;但貿發局並沒有對該局直接管理會展中心情況下的場地租金水平作出評估,因為根據現時貿發局與管理公司簽訂的合約,會展中心的租金制訂及日常運作由管理公司負責。
(二)會展中心在外觀、設備和服務各方面均達致國際一流水準,與香港一流的酒店宴會廳媲美,因此,管理公司在確保所訂收費水平具有足夠市場競爭力時,亦會參考本港同級別設施(包括一流酒店宴會廳)的收費標準。我們認為這種參考並無不當。事實上,根據貿發局所提供的資料,會展中心的會議設施租金,較諸香港絕大部分一流酒店宴會廳的收費為低。
(三)按照貿發局和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合約條件,會展中心的收費水平由管理公司按商業原則自行釐訂,貿發局並無直接參與。然而,管理公司在決定未來的收費水平時,會先諮詢貿發局的意見以作參考。由於訂定收費水平屬於商業決定,這亦已清楚在貿發局和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合約內列明,政府無意參與或影響有關決定。
完 二○○○年一月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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