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牛潭尾和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經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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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星期五)宣布,修訂牛潭尾和新田兩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對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作出的修訂包括把位於石湖圍一幅約六點五三公頃土地,由「露天貯物」地帶改劃為「綠化地帶」,把位於新田公路及古洞路之間一段約四點六四公頃土地,由「道路」改劃為「露天貯物」地帶;和把近小磡村和位於稼軒廬軍營以南較遠處兩幅共五十九點七一公頃的土地,由「農業」地帶改劃為「綠化地帶」。

  至於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方面,青山公路新田段以北的一幅土地,和練板村東南面一幅土地,分別由「自然保育區」地帶和「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共佔十六點四九公頃。

  兩幅位於練板村東面和東南面共佔七點三八公頃的土地,則由「自然保育區」地帶和「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

  位於練板村東南面和三寶樹東南面的兩幅土地,則分別由「住宅(丁類)」地帶和「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貨櫃後勤用地」地帶改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共七十四點四九公頃。

  多幅緊貼落馬洲管制站的土地,共佔九點六六公頃,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貨櫃後勤用地」地帶和「自然保育區」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一幅位於牛角山佔一點一六公頃的土地,由「自然保育區」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

  位於大羅口及坪坑和位於白石凹以北的兩幅土地,由「自然保育區」地帶改劃為「綠化地帶」,面積約一百一十點四二公頃。

  城規會就圖則《註釋》作出數項相關的修訂項目。

  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NTM/3和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ST/2由即日起,放置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元朗民政事務處和新田鄉事委員會供公眾人士查閱。

  任何受修訂項目影響的人士,可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四日或該日前,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遞交反對書。

  城市規劃委員會亦在修訂圖O/S/YL-ST/1-A加上擬議修訂項目,以回應依據《城市規劃條例》第6(7)條的規定而作出的反對意見,該圖亦在上址展示。受影響人士可在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前把反對意見寄交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

  草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的地圖銷售處發售。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