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的人士會予以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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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入境事務處今早(十二月二十一日)有二百多名內地人士到入境處請願,要求與入境處代表見面。入境處發言人稱:「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的人士不會因向入境處提出要求以「優才」身份在港居住為理由而獲准延長逗留或延遲遣返。」

  這批請願人士選出了十名代表在甘浩望神父帶領下與入境處職員會面。他們提出的要求主要是:入境處不要遣返自稱有居港權的非法入境者和逾期逗留人士,及入境處處長酌情考慮容許這些人士留港。他們也遞交了423 封信件,表示希望以內地「優才」身份在港居住。

  入境處對該十名代表指出:根據輸入優秀人才計劃的基本規定,申請必須由僱主提出,而有關的僱主必須是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由受聘人直接遞交申請是不會受理,更遑論申請人根本未獲任何本地公司承諾聘用。入境處亦重申,任何以旅遊身份獲准在港短暫逗留的人士,及因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而等待遣返的人士,不會因向入境處提出要求以「優才」身份在港居住為理由而獲准延長逗留或延遲遣返。

  入境處稍後表示從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已經有超過二百名該等人士經勸喻後自願遣返並經該處安排或各自行經管制站返回內地。另外,十五名經勸喻無效後已被執行遣送離境令返回內地,而有四十三名則被扣留等待發出遣送離境令。

  入境處繼續呼籲在港的非法入境者和逾期逗留人士應盡快返回內地,否則將會被遣送離境。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