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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男女學生享有平等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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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陸恭蕙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發現本港約有百分之八十五的男女校限制設計與科技科只可由男生修讀,而家政科則只可由女生修讀。平機會在本年七月知會有關中學該等限制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多少間中學仍然實施該等限制;及

(二) 教育署有否就此採取任何跟進行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教育署今年十一月初的調查所得,在全港二百四十所開設設計與科技科的男女中學中,有一百零九所學校只容許男學生修讀該科,約佔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五;另一方面,在全港二百五十三所開設家政科的男女中學中,有一百一十一所只容許女學生修讀該科,約佔總數的百分之四十四。

(二) 教育署的一貫政策是為男女學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此外,教育署推薦學校使用的所有課程綱要,均無性別指定。教育署並不認同按性別把學生分流、安排修讀不同科目的做法,因這會令男女學生失去同等機會修讀相同課程,並助長對男女角色定型的觀念。

    有些學校可能依照傳統的觀念及做法,限制設計與科技科只可由男生修讀,而家政科則只可由女生修讀。就此,教育署採取以下跟進行動:

(i) 教育署不時透過通告和工作坊等,提醒學校必須確保所有學生享有同等的參與及學習機會。教育署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向所有學校發出通告,提醒學校在策劃課程時,必須確保校內男女學生,都有均等機會接觸及修讀學校提供的各個科目。學校在選取教學資料如個案、例子及插圖時,亦須小心避免在選材上出現任何形式的歧視。

(ii) 教育署人員在進行視學或校訪時,會留意學校課程策劃及學生分流的安排中,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視。如果發現有這種情況,教育署會要求學校加以糾正。此外,就上文第(一)段中提及只准男生修讀設計與科技科,或只淮女生修讀家政科的學校,教育署會作出跟進,促請學校注意《性別歧視條例》的相關條文,並要求學校糾正有關安排。

  此外,教育署亦透過其他不同的渠道向學校解釋讓男女學生享有同等學習機會的重要性。例如,平等機會委員會在本年十月三十日,主辦關於中學生修讀設計與科技及家政科的工作坊,邀請教育署及學校代表出席。席上教育署代表亦提醒學校要讓男女學生有同等的機會修讀該兩個科目。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