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水警輪上的雷達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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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朱幼麟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港部分水警輪上的雷達設備,發出的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而數名曾操作該等設備的水警人員亦先後患上癌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5年內證實患上癌症的水警人員人數佔水警總人數的比率為何;該比率與同期間整體公務員及全港人口的患癌比率的比較分別為何;

(二)警務處有否定期測試水警輪上的設備的輻射水平;若有,定期測試的詳情及該等測試的結果為何;及

(三)有否研究何種職系的公務員須在高輻射水平的環境下工作;若有,研究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警方記錄,過去五年共有九名水警人員證實患上癌症,佔同期水警平均在職人數2094名的0.4%左右。至於整體公務員和全港人口患癌的比率方面,我們並沒有製備公務員患癌的統計數字,而一九九二至九六年*間全港人口患癌的比率約為0.3%。

  我們分析上述數字時必須留意,除了工作環境外,還有其他變數,包括有關人士的年齡和生活習慣,也可能影響他們染病的機會。因此,為查證工作上要接觸雷達的人員患癌的機會是否較高,警方現正尋求壎芵p協助,研究過去十年患癌水警人員的資料。

(*目前,有關癌病新症的統計資料是由醫院管理局的癌病資料統計中心保存。由於需要查核資料是否準確和覆核不同渠道申報的個案,統計中心迄今只整理了截至一九九六年的癌病新症數字。)

(二)警方並無定期測試水警輪所用雷達和無線電設備的輻射水平,因為這些設備必須符合美國國家標準學會或國際輻射防護協會訂定的標準。鑑於員工表示關注,警方現正要求電訊管理局協助,就這些設備所產生的輻射量進行獨立研究。

(三)政府並無研究那些公務員職系在高輻射水平的環境下工作。不過,政府已採取措施保障公眾和公務員,免使他們在不必要情況下過度暴露於無線電發射設備(包括雷達)發出的輻射。一九九六年,電訊管理局根據國際輻射防護協會公布的標準,發出了《防止無線電發射設備所發出的非電離輻射對工作人員及市民構成危險的工作守則》。守則的目標之一是制定指引,為那些在設有雷達的地方工作的人員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此外,如有需要,電訊管理局可就任何機構,包括政府部門內的輻射水平,提供專業意見。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