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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發言人今日(星期一)提醒市民注意,攜帶任何瀕危物種入境,屬違法行為。
發言人指出,海關羅湖管制站人員於今日上午約九時五十五分,截查一名由深圳返港的四十六歲本港女子時,發覺她攜帶有五條眼鏡蛇。
由於該批眼鏡蛇並未備有漁農處處長所簽發的進口証,亦未附有內地有關機構所發出的衛生證明書,因此有關案件已轉交由漁農處作進一步調查。
任何人士如違反《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同時,海關及衛生署今日在羅湖管制站展開一項聯合行動,打擊非法進口新鮮肉類。
行動歷時八小時,由早上七時開始,結果海關人員截查二十五名返港旅客,包括八男及十七女,共檢獲九十一點四公斤肉類。
經衛生署調查後,該二十五名旅客被警告後,已獲釋放。
海關發言人指出:「有關行動是海關與衛生署今年第二十次展開,以打擊旅客非法攜帶肉類入境。」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則》及《公眾衛生及文康市政條例》,凡攜帶任何肉類及家禽入境而未領有衛生證明書者,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完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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