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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香港賽馬會及政府獎券基金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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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國強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自1996年至今,每年由各政府部門提供支援服務的法定機構或委員會,分別向香港賽馬會及政府獎券基金提出了多少宗撥款申請;涉及的項目性質為何;其中有多少宗申請獲得批准,以及獲批撥款超過4百萬元的個案的撥款金額分別為何;及

(二)  香港賽馬會和津貼及政府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根據甚麼準則及程序審批該等撥款申請?

答覆:

主席:

(一)  由於香港賽馬會是獨立自主的機構,政府無法按陳議員的要求,就該會接獲的撥款申請和撥款金額提供詳細資料。不過,政府知道,有部分法定機構及委員會曾根據該會資助的“行政長官社會資助計劃”(或其前身“總督購物基金”),獲得該會的撥款。法定機構及委員會提出的撥款申請數目和獲批准的申請數目,現載於附件A。

  政府獎券基金方面,自一九九六年以來共接到369宗由法定機構及委員會提出的申請。在一九九八年,安老事務委員會獲該基金撥款1,000萬元,用於舉辦國際長者年的一系列宣傳活動。其他申請則來自東華三院及保良局,詳情見附件B。大部分申請都是要求撥款,為非政府機構的福利服務大樓購置家具或設備,或用以支付大樓的維修費用。

(二)  根據“行政長官社區資助計劃”提出的撥款申請,會先由政府按照一套概括準則進行評核,申請機構擬舉辦的計劃必須具有創意而又對市民大眾有所裨益,才會獲得資助。一般來說,這些計劃的非經常開支都超過1,000萬元。

  至於向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提出的申請,該會的基金信託人可全權決定撥款事宜。

  政府獎券基金的撥款,主要是用來支付社會福利計劃或有關的試驗計劃的非經常開支。

  申請機構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才有資格申請獎券基金的資助︰

* 申請機構必須是一家為市民提供重要服務的真正非牟利機構;

* 所申請的撥款是用於支付新服務計劃或重建/翻新現有設施的非經常開支;以及

* 如屬試驗計劃,資助期不超過四年。

  所有撥款申請都會交由津貼及政府獎券基金諮詢委員會審議,委員會的主席是社會福利署署長,成員主要是社會人士,包括福利界人士。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