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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九龍裁判法院今日(星期二)向一名四十六歲男子發出社會服務令,裁定該男子因刑事恐嚇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的罪名成立,須從事一百小時的無酬工作。
案情透露,今年一月四日晚上約九時,一隊小販管理隊在旺角花園街及豉油街交界執行掃蕩小販職務,拘捕了兩名阻街的持牌流動小販,當時被告走出來並要求釋放其中一名小販,但立即被販管隊拒絕。
兩小時後,當其中兩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在旺角通菜街與奶路臣街一帶進行巡邏時,被告出言恐嚇他們,並拍打對其中一名隊員的肩膊及背部,隨即逃離現場。
該名受傷的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療。
警方其後拘捕被告並落案起訴他刑事恐嚇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
市政總署發言人表示,過去十二個月內,總共有六十三名小販管理隊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遇襲受傷,傷勢主要包括撞傷、跌傷、抓傷、燙傷及骨折。
他補充說,最常見的襲擊形式有拳打、突襲、淋熱水或滾油等。
發言人說:「雖然如此,市署小販管理隊會繼續竭力打擊非法販賣活動及保持行人道暢通。」
「此外,市署亦不時提醒員工在執行職務時要有禮貌及保持克制。」
完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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