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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今日(星期日)公佈一項有關有案底濫用藥物者的就業問題研究,及其中的結果與建議。
此項研究由禁毒常務委員會委托善導會進行,對象為善導會受助人,其中245位曾濫用藥物,57位則無此經驗。
研究指出有案底濫用藥物者的典型特徵為中年人士、缺乏家人支持、少受教育,及較少曾接受職業訓練。他們多數曾長時間濫用藥物,及非常依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過活。
研究發現百份之八十有案底及曾濫用藥物的被訪者均正在失業。
其中超過一半人曾失業超過一年,而接近百份之七十的人已有六個月處於失業狀態。
研究指出,他們失業時間愈長,能成功找到工作便愈困難。
研究顯示多數失業的濫用藥物者傾向找親戚朋友介紹工作,而很少向勞工署或社會福利機構求助。
在這些失業的濫用藥物者中,超過三份之一因為缺乏自信及特別技能而並無嘗試找尋工作。
研究結果顯示,一半有就業的被訪者月入少於港幣六千元。
他們多數是非技術人士,故大多在建築、飲食、運輸及製造業工作。
研究發現,被訪者由於過去曾濫用藥物及有案底,在工作上便處於一個十分不利及脆弱的境況。
其中有很高百份比的被訪者因為有毒癮及案底而失去工作。
這些原因亦導致他們在失業了一段時間後很難尋找工作。
除此之外,百份之九十及百份之六十被訪者分別認為他們的毒癮及罪案記錄會影響他們尋找工作。
禁毒處發言人在評論以上研究結果時指出,在制訂未來政策時將考慮為他們提供一套更全面的服務,以有效地幫助他們及提高他們的就業機會。
發言人指出:「整套服務應包括照顧受助者的生活所需、協助他們解決社會、情緒,及心理問題的輔導服務、加強他們解決困難的訓練,及幫助他們戒除毒癮的計劃。」
發言人補充說:「政府亦會多著重為服務長期失業濫用藥物者的社工及其他工作人員,提供適切的生活技巧訓練及就業輔導訓練。」
禁毒常務委員會討論此研究結果後,通過以上的政策方向。
此項研究由禁毒常務委員會資助進行,研究時間長達一年零兩個月。
完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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