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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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五)發表以下聲明:

「錢其琛副總理在九五年六月廿二日已宣布了『九七』後處理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其中第七條規定:台灣在香港的機構及人員可繼續留存,他們在行動上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得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不得從事損害香港的安定繁榮的活動。

有見於此,特區政府認為中華旅行社負責人鄭安國先生於七月十七日所發表關於『兩國論』的聲明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是不適當的。

特區政府重申,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市民和傳媒報導和評論時事的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