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第八題: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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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呂明華議員的提問和署理工商局局長蔡瑩璧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及其擴建部分(以下統稱「會展中心」)現時可供展覽用途的場地總面積為何;

(二) 過去5年,每年在會展中心舉行展覽的場地面積佔該年會展中心可供展覽用途的場地總面積的百分率為何;及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有否評估會展中心的展覽場地使用率何時會接近飽和;

(三) 貿發局將採取甚麼措施,促進香港發展成為展覽之都;及

(四) 有否制訂長遠計劃,例如興建更多大型展覽場館,以配合本港展覽服務業的發展?

答覆:

主席:

(一) 會展中心內專為展覽用途而設計的場地總面積是46 608平方米。此外,尚有16 794平方米的場地在有需要時也可用來舉行展覽。

(二) 過去五年,在會展中心舉行的展覽的面積,佔專供作展覽的場地面積比率如下:



         擴建部分落成前                  擴建部分落成後

1994/95(1) 1995/96(1) 1996/97(1) 1997/98(1) 1998/99(1)

63% 62% 73%(2) 48%(3) 38%

貿發局估計,按照現時的發展趨勢,除非受到不可預知的因素影響,會展中心的使用率會在二零零七年後接近飽和。

(三) 由於預期展覽業在將來仍有發展潛質,貿發局已將推廣香港作為展覽之都作為其推廣服務貿易的九個重點之一。

貿發局與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會展中心管理公司及香港旅遊協會緊密合作,鼓勵國際展覽主辦機構來港舉辦展覽,吸引和邀請更多本地及海外的廠家、出口商、買家及入口商等參與在港舉行的展覽。貿發局並透過下列方式介紹香港在舉辦國際展覽方面的優勢:

* 製作錄影帶、印製宣傳小冊子、在貿發局向外發行的雜誌及相關刊物上刊登文章,以及在海外主要報章及專類刊物刊登宣傳廣告;

* 利用網頁介紹貿發局及其他機構舉辦的展覽會,方便展覽主辦機構、參展商及買家查閱資料;

* 參加國際著名推廣展覽業的展覽會;以及

* 在貿發局的海外辦事處展示及派發有關香港展覽業的資料。

(四) 政府已聘請顧問研究香港是否需要建設更多的展覽設施。顧問現正進行有關研究,政府會在研究完成後詳細考慮顧問的建議。

(註) (1) 由七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

(2) 展覽場地的使用率飽和點一般為百分之七十。

(3) 由於舉辦回歸慶典及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會的年會,因此會展中心在1997/98年度有較高的使用率。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