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接觸危害性物質的工人須接受強制身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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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議立法,要求在工作上須接觸十三種危害物質及物理介質的工人,必須在受僱前及定期接受身體檢查,以保障他們的安全與健康。

  為避免對工人的健康造成永久損害,工人有必要接受身體檢查,盡早查出吸入危害物質和及早預防職業病,特別是潛伏期較長的職業病。

  根據擬議的《工廠及工業經營(身體檢查)規例》,法定身體檢查只可由完成職業醫學訓練的指定醫生進行。

  工業經營的東主或建造業訓練局(適用於建造業)須委任指定醫生為工人進行身體檢查,並須負擔身體檢查的費用。

  政府建議分階段實施有關規例,以確保在法定身體檢查規定生效前,有足夠數目的指定醫生可進行有關檢查。

  預計約有十九萬五千名受僱於工廠及工業經營並須接觸危害性物質和物理介質的工人,必須在受僱前及定期接受身體檢查。

  政府亦建議為指定負荷物移動機械的操作人員,訂立訓練和取得有關證明書的規定。

  缺乏技術和安全操作訓練是導致負荷物移動機械意外的最常見因素。

  根據建議的《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政府建議為那些在建築地盤內操作這類機器和於所有工業經營內操作叉式重車的人員,推行強制訓練。在規例實施後,所有指定負荷物移動機械操作員均須持有有效的證明書。

  我們建議分兩個階段實施訓練規定。首階段只適用於在建築地盤操作推土機、搬土機、挖掘機、卡車及貨車的人員,以及於工業經營中操作叉式重車的人員。如首階段的進展令人滿意,我們擬於第二階段把這項法定要求推展至在建築工地操作壓實機、傾卸機、平土機、機車和鏟運機的人員。卡車及貨車司機如持有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簽發並適用於有關類別車輛的駕駛執照,則可免受此項規定規管。

  政府建議規例應由通過成為法例當日計十八個月後開始實施,以便在規例生效前,有足夠工人已完成操作負荷物移動機械的訓練和取得證明書。

  建造業訓練局正為新入行的負荷物移動機械操作人員提供免費訓練課程,同時亦計劃為在職操作員開辦為期兩天的重溫課程。至於叉式重車方面,職業訓練局和職業安全健康局亦準備增加現時為在職操作員開辦的重溫訓練課程的學額。

  立法會將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上述兩項規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