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地產代理(裁定佣金爭議)規例》的修訂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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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席上房屋局局長黃星華就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的《地產代理(裁定佣金爭議)規例》修訂決議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決議案。

  《地產代理(裁定佣金爭議)規例》訂明地產代理監管局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49條解決有關佣金爭議的事宜。設立這個解決佣金爭議的機制,目的是提供在法庭以外的另一渠道,使能以快捷、非正式而又費用較為廉宜的方式,解決有關佣金的爭議。該規例訂明在審裁程序中有關各方須遵守的各項詳細程序。

  該規例已於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本會其後成立了一個小組委員會,研究該規例。我現在建議的修訂,都是與程序有關的輕微修訂,而有關修訂已獲小組委員會同意。

  主席女士,我謹提出動議。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