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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該署最近經已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向一間進口商發出回收通知書,要求他們回收一款卡通天地牌填充毛絨玩具貓。
發言人說:「該款白色毛絨公仔玩具貓身高約二十三厘米;由於附連在公仔上的掛鈴容易被分開,對兒童構成哽塞危險。」
在一次抽樣調查的行動中,海關發現該款填充毛絨玩具貓並不符合有關玩具的安全標準所載規定。
發言人又說:「由於該玩具會對三歲以下的兒童構成哽塞的危險,遂被評定為有非常高危險性會引致兒童嚴重受傷。」
海關去年曾就填充毛絨玩具貓的供應進行跟進調查,受調查的商號包括一間進口商,一間批發商及六間零售商。在有關行動中,海關曾檢取二十七隻填充毛絨玩具貓,貨品總值約二千元。海關將會對該進口商及批發商提出檢控。同時,海關已向所有零售商發出有關的書面警告。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玩具,包括填充毛絨玩具,除非該等玩具符合以下任何一套安全標準所載的規定,否則即屬違法:
(一) 國際玩具工業委員會所訂立的玩具自律安全標準 (二) 歐洲標準71 (三) 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標準F963-96a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如屬首次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可被罪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二年。
發言人說:「填充毛絨玩具如附有可分開的小配件,便很有可能對兒童構成哽塞的危險。任何人如有上述填充毛絨玩具,應退還進口商。任何人如有其他玩具,而又懷疑附有可分開的小配件,請立即通知本署。」
消費者如對不安全的玩具及兒童產品有任何執法上的疑問或作出投訴,可致函九龍灣臨樂街十九號南豐商業中心一二零一至七室香港海關商品標準調查局,或在辦公時間內致電該調查局熱線二七零七 七七六零。辦公時間後如有疑問及投訴,可致電二八五二 三一八五。
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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