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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已使用煮食油及隔油池廢物的處置及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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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陸恭蕙議員的提問及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蕭炯柱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香港所收集及處置的已使用煮食油及隔油池廢物(以下合稱“油料廢物”),政府當局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過去三年,香港每年產生的油料廢物量;

(二) 收集及處置油料廢物的適當程序;

(三) 在堆填區處置每立方米油料廢物所需的費用;

(四) 處置油料廢物的臨時堆填區的預計使用年期,以及政府當局設置永久設施的計劃;

(五) 現時全港持牌菜館按菜館面積及廢物處置設施種類劃分的數目;

(六) 市區菜館處置油料廢物所需的平均費用;

(七) 現時油料廢物持牌收集商的數目;

(八) 在過去三年,持牌收集商每年所收集的油料廢物數量;

(九) 環境保護署偵查非法處置油料廢物的方法;

(十) 在過去三年,每年向非法處置油料廢物的持牌及非持牌收集商提出檢控的案件數目;及

(十一) 公共污水管及雨水渠因非法傾倒油料廢物而需要進行維修所涉及的費用?

答覆:

主席:

(一) 由家居所產生的已使用煮食油數量因不同煮食習慣而異,而且經污水渠系統或與其他家居廢物一起棄置;至於餐館及食品廠,則根據有關發牌條件,必須安裝隔油池收集油脂物。有部份較細規模的餐館將隔油池廢物與其他都市廢物混合棄置。因此,我們未能準確收集已使用煮食油及隔油池廢物(油料廢物)的統計數字。

(二) 數量小的油料廢物,通常是以人手從隔油池收集,並與其他廢物混合,再送往堆填區棄置。至於數量較大的油料廢物,則由登記收集商以機器抽吸至特別的運油車,然後直接運往新界西堆填區的臨時隔油池廢物處理設施(臨時設施)處置。這些油脂物會被抽取出來,與煤灰混合,然後才在堆填區棄置。殘餘的液體,則會在臨時設施分開處理,然後排放往污水渠系統。

(三) 在新界西堆填區處置油料廢物的費用,約為每立方米一百四十元。

(四) 新界西堆填區並非一個臨時堆填區。在新界西堆填區所設的臨時設施暫時用作處置油料廢物,直至有一所焚化爐開始投入服務或發展了其他再處理這些廢物的設施為止。我們現正研究興建廢物焚化能源回收設施及污水廠污泥焚化設施的計劃,這些將會是處置油料廢物的長遠設施。

(五) 持牌餐館的數目大約為8,400個,根據發牌條件,所有餐館都必須提供足夠容量的隔油池以及足夠數目的垃圾箱。這些由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所提供的統計數字並沒有明細列出餐館面積及廢物處置設施的種類。

(六) 目前,在堆填區棄置油料廢物是不須收費的。據環境保護署長所提供的資料,每次由私人收集公司從市區收集及運送油料廢物的收費由1,000元至2,000元不等。收費水平視乎多項因素而定,例如︰隔油池所在地點是否容易到達、隔油池的大小及收集油料廢物需要多少時間等。

(七) 收集油料廢物並不需要領有牌照。不過,目前已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登記的收集商共有39名。收集商在登記後,便可以把油料廢物運送至新界西堆填區的臨時設施處置。

(八) 自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九年五月以來,由登記收集商運送往新界西堆填區的油料廢物量如下:

                          數量(公噸)

    年份                 (計至最接近的百位數)

    ──                 ───────────

    一九九六年                 23,500

    一九九七年                 27,000

    一九九八年                 40,000

    截至一九九九年五月止            24,300

(九) 偵查不正當處置油料廢物的方法與偵查其他違反環保規定的方法相近。環保署地區污染管制科的人員會定期不作通報而在各黑點進行視察及巡查,並對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收集商採取執法行動。該署並會根據市民的投訴和從各方面接獲的線報,採取行動。

(十) 如上文所提及,收集油料廢物無須申領牌照。當局對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非法處置油料廢物的人士提出檢控的數目如下:

    年份                    檢控個案數目

    ──                    ──────

    一九九六                     0

    一九九七                     0

    一九九八                     6

    截至一九九九年五月止              13

(十一) 有關部門會定期維修保養所有公共污水管。我們並沒有可歸咎於非法處置油料廢物而引致損壞的成本分項數字。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