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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本港及內地貨櫃車司機跨境工作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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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卓人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不少運輸公司聘請薪酬較低的內地貨櫃車司機擔任中港跨境運輸工作,以取代本地司機,不少本地司機因而面對失業及減薪的威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否就向該等內地人士發出本港駕駛執照制訂政策及限額;若有,詳情為何;

(二)  過去三年,當局每年向該等內地人士發出多少個本港駕駛執照;

(三)  現時每天由持有該種駕駛執照的內地司機所駕駛的貨櫃車往返中港兩地的平均次數為何;及

(四)  政府會否考慮停止向內地司機簽發該種駕駛執照,以保障本地貨櫃車司機的就業機會及協助他們獲得合理的薪酬?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過境貨櫃車分為兩類:一類屬香港註冊的公司所有(本港貨櫃車),另一類則屬內地註冊的公司所有(內地貨櫃車)。

  駛往內地的本港貨櫃車均受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制度規管,但數目則不受限制。本港的一萬三千輛貨櫃車,如果能夠證明有運作上的需要,便可申領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憑證過境。至於來港的內地貨櫃車,數目則由粵港雙方通過邊界聯絡機制,根據共同議定的限額制度加以規管。目前,內地貨櫃車約有四百輛,而近年來,這類車輛的數目保持穩定。

  法例規定,內地及本港貨櫃車司機必須領有正式的香港駕駛執照,才可以在本港的道路上駕駛貨櫃車。上述限額制度所定的條件之一,是每輛內地貨櫃車最多只可有兩名指定的司機。指定可駕駛這類貨櫃車的司機,必須在本港接受駕駛測驗,並須符合運輸署訂明的所有要求,才會獲運輸署簽發香港駕駛執照。內地貨櫃車司機不會無須考試而獲直接簽發正式的香港貨櫃車駕駛執照。

  由內地公司僱用的內地貨櫃車司機,在進入香港之前,須通過必要的入境程序。他們在香港不能逗留超過七天,並只准駕駛以他們為指定司機的內地貨櫃車。領有正式的香港駕駛執照本身並不會令這類司機有資格受僱於香港註冊公司,擔任過境貨櫃車司機。我們並無內地人士受僱於香港公司為過境貨櫃車司機的紀錄。

(二) 過去三年,運輸署簽發給內地人士的貨櫃車駕駛執照數目如下︰

年份             發給內地人士的駕駛執照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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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152

1997               49

1998               100

(三)  所有貨櫃車平均每天過境的次數約為一萬次。我們並沒有內地貨櫃車司機平均每天過境次數的統計數字。

(四)  請參閱(一)的答覆。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