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創新及科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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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星期四)宣布,設立五十億元創新及科技基金的詳細架構。

工商局局長周德熙表示:「基金將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用作資助由政府及非政府機構, 進行有利製造業及服務業創新和提升技術水平的項目。」

「獲資助的項目應配合經濟所需和集中於香港擅長的範疇,以充分發揮公共投資所能產生的作用。」

政府建議創新及科技基金應資助以下四大類項目︰

(一) 各機構如各間大學、產業支援組織及將成立的應用科技研究院所進行的創新及科技支援活動;

(二) 大學與產業的合作活動;

(三) 那些並非與創新及提升科技水平有直接關係,但對提升本港製造業及服務業的質素和推動其未來發展有裨益的一般支援活動;及

(四) 科技創業促進活動。

現有的工業支援資助計劃和服務業支援資助計劃將歸納入創新及科技基金內。

周德熙說, 政府將制定一個健全兼具公信力的機制, 評審和監管基金資助的項目。

他說:「我們將設立一個適當的諮詢架構,其成員包括商界人士、學者和政府人員, 並定期檢討創新及科技基金,確保基金能夠順利達成使命和有更高的運作效率。」

政府會根據《公共財政條例》成立創新及科技基金,使其成為法定基金, 確保其公眾問責性和界定其明確的身分。

周德熙說:「我們建議初步向基金注資五十億元。利用該筆撥款作投資賺取的收入和來自基金批出的款項所得的一切收益,均會歸入基金的結存撥款項下,留待日後使用。」

「我們相信基金將有助提高生產力和增加競爭力, 從而對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有利。」

政府將在本月三十日提請立法會通過成立基金的決議。此後,政府會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設立創新及科技基金是行政長官特設創新科技委員會首份報告的主要建議。行政長官在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中接受委員會的建議, 並承諾向基金注資五十億元。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