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特區政府與歐洲共同體簽署海關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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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曾蔭權今日(星期四)與歐洲委員會副主席里昂.布里坦爵士簽署海關合作協定。

  曾蔭權表示, 海關合作協定將有助香港和歐洲共同體之間的海關部門進行資料交換和合作的事宜,以確保雙方能有效地執行其海關條例。

  他說:「這些合作將包括交換有關違反海關法例的行動的消息,以及改善海關技術和程序的措施的資料等。」

「協定顯示雙方均致力在海關事宜上加強合作。」

曾蔭權解釋說:「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是根據基本法第151條就該協定進行談判。基本法第151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可單獨地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和有關國際組織就貿易和經濟等事宜簽署以及履行協議。」

  「這份與歐洲共同體達成的海關合作協定, 是香港特區自回歸後首份達成的具約束力的海關合作協定。這份協定是彰顯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作為一個獨立海關地區, 擁有高度自治的好例子。 協定亦加強香港特區和歐洲共同體的緊密經濟關係。」

圖片: 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右)與歐洲委員會副主席里昂.布里坦爵士(左)簽署海關合作協定後,交換協定文本。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