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放寬道路速度限制進一步改善交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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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今日(星期四)宣布,將放寬五條主要道路的速度限制,進一步改善交通情況。

計劃包括放寬北大嶼山公路的車速限制,由每小時一百公里上調至一百一十公里。

另外,下列四段道路的車速限制,亦將由每小時五十公里調整至七十公里:

* 龍翔道介乎鳳舞街及斧山道;

* 新清水灣道介乎彩雲h清水灣道及順利h道;

* 葵涌道介乎荔枝角行車橋及西九龍走廊;及

* 香港仔海傍道介乎黃竹坑道及連接香港仔大道的支路。

新速度限制將由星期日(五月二日)上午十時起實施。

運輸署發言人在宣布調整有關速度限制安排時說:「近年,香港的道路設計及標準,以及機動車輛的性能,不斷改善,一些道路現時的速度限制,已不能切合實際需要。」

「因此,運輸署正就各條主要幹路及快速公路的速度限制作全面檢討。」

「有關檢討工作主要是為探討現時的車速限制,在平衡車輛流量與道路安全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略為放寬。」

有關車速限制檢討工作暫已完成對十七段道路的詳細研究,而運輸署亦決定放寬多段道路的速度限制。

調整車速限制分三期實施。

首階段包括放寬西九龍公路、西九龍走廊及粉嶺公路多段的車速限制已於三月二十八日推行。

次階段包括放寬元朗公路、青山公路、屯門公路及公主道多段的速度限制,亦已於四月十八日實施。

發言人提醒駕駛者,道路的速度限制,是指法例規定的最高車速,不論何時,車輛的行駛速度都不可超過有關限制。

他說:「但這並不代表駕駛者可在任何時間安全地以最高的車速在道路上行駛。」

「駕駛者必須隨時留意路面情況,以決定他們的安全行駛速度,並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及安全的距離。」

發言人強調,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及巴士在路面上的最高車速,在限速五十公里的道路上為五十公里,而在限速為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上,則仍不可超越每小時七十公里。

另外,為提高道路安全,運輸署設計了一款新的路牌,預早提醒駕駛者前面的道路所實施的速度限制將會向下調整,而差距幅度為每小時二十公里或以上。

該路牌將會在需轉速位置約一百米之前豎立,而在特別情況下,亦會在距離有關位置二百米前設立。

為進一步協助駕駛者,運輸署將由五月二日起推行一款新的道路標記,試驗為期六個月。

發言人說:「運輸署計劃在北大嶼山公路(九龍方向)轉速幅度較大的地點,即由每小時一百一十公里調整至五十公里的道路,髹上一段新的黃色橫線組合。」

「這將有助預早提醒駕駛者有關車速的轉變,令其有足夠的時間準備調整行車速度。」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