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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重新草擬電力條例中的電力供應規例,確保為用戶提供安全、可靠、充足及有效率的電力供應。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我們建議新規例概括訂明供電商須遵守的基本規定。」
發言人說:「同時,新規例會容許供電業有足夠的靈活性,廣納業界的各種特定要求,以及採納日新月異的電力科技。」
他解釋說:「我們旨在透過促進供電業界的高水平自我規管,從而規管本港的供電標準。」
當局在諮詢供電商及其他有關團體的意見,以及參考國際標準及發達國家的做法後,會編製一套實務守則,以配合新規例的實施。
發言人說:「實務守則會就怎樣才可符合新規例的法定要求,提供一般指引。」
他補充說:「舉例來說,該守則會訂明各種電力設備,如開關裝置、變壓器、架空電纜、地下電纜等規格,以便供電商遵守。」
有關新擬電力供應規例的諮詢文件已分發予有關政府部門,以及有關機構,如電力公司、其他公共機構、消費者委員會、工程團體和各工商機構等,有關意見可於七月十五日前提出。
市民如欲索取上述諮詢文件,可致電機電工程署,電話號碼為:二八○八 三一七三。
政府自一九九零年起更新電力條例,而重新草擬電力供應規例是該計劃的最後部分,計劃包括草擬及制定下列規例:
* 電業工程人員及電業承辦商註冊條文的電力(註冊)規例;
* 固定電力裝置安全規格的電力(線路)規例;
* 對電氣產品安全規格作出規定的電氣產品(安全)規例,這規例已取替插頭 及適配接頭(安全)規例;
*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的一九九九年電力(修訂)條例草 案,以及一併提交的供電電纜(保護)規例,兩者旨在保護供電電纜,以免 因進行工程而受到損壞,從而保障供電安全,並確保電力能持續地供應。
完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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