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三名疑犯遞解回港

********

  三名在港棄保潛逃的疑犯,今(星期三)日由內地解返本港。

  香港警方聯絡事務科、新界南總區、東區及大埔分區的警官,今午在深圳皇崗口岸辦公室一項簡單儀式中從深圳市公安局官員接收該三名男疑犯。

  第一名疑犯,四十七歲,於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北角因涉嫌藏有三十六克市值約一萬元的毒品而被警方拘捕,他其後獲准保釋外出候查。

  他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九日在北角被發現販運市值約十七萬元的四號海洛英,因而再被警方拘捕。

  該男子其後控以販毒及藏毒的罪名,並於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他後來棄保潛逃,被警方通緝。

  他最後於今年三月二十一日因涉嫌干犯毒品案而被深圳市公安局人員拘捕,並揭發他正被香港警方通緝。

  第二名疑犯,三十三歲,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向警方自首。他涉嫌與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八日警方在九龍城一個單位檢獲一點四公斤市值約七十一萬七千元四號海洛英案有關。

  他其後被控販毒,並在高等法院應訊。他後來棄保潛逃,自一九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起被香港警方通緝。

  深圳市公安局人員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初將該名涉嫌與毒品案有關的男子拘捕,並揭發他被香港警方通緝。

  第三名三十一歲的男子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因涉嫌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而被警方拘捕。

  該名男子與另一名男子在大埔被警員截查時向警員講粗言穢語,而且行為不檢。

  他其後在大埔警署調查時據報毀壞一張桌子、一張椅子及一個電掣。

  他後來獲准保釋外出候查,並須於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再向警方報到,但他棄保潛逃,自此被警方通緝。

  男子其後因涉嫌與一宗偷竊案有關而於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被深圳市公安局人員拘捕,並被判監八個月。他被通緝的身份透過聯絡事務科被揭發。

  該三名男子為今年以來第四、第五及第六名由中國公安局遞解回港的疑犯。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