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勞資審裁處今起增設夜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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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勞資審裁處將由今(星期三)晚起實行晚間聆訊試驗計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於今年一月公布這項計劃,逢星期一至五晚上六時至九時三十分增設夜庭。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目前只會安排聆訊案件及提訊案件在夜庭審理,至於第一次聆訊及提交申索書等程序,則仍會於日間辦公時間處理。

他說:「由於勞資審裁處的登記處不會在晚上開放,公眾人士欲提交申索書,需於日間辦公時間內辦理,即逢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十五分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四時十五分;星期六上午九時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時十五分。」

夜庭案件的審訊安排,概由審理的審裁官根據以下的準則決定:

* 性質較簡單而不涉及複雜性質或法律的案件;

* 不涉及數目眾多申索人或證人的案件;

* 不需傳譯的案件;及

* 視乎訴訟雙方的情況。

推行試驗計劃,目的在應付近年勞資審裁處大量增加的申索案件,這些案件由一九九七年的六千三百一十九宗增至一九九八年的九千四百七十六宗。

發言人說:「現時勞資審裁處積壓的案件約共一千六百宗。」

「預料在增設夜庭後,勞資審裁處每日可以處理的入�颾蚰鞳A將由現時的四十三宗,增至四十九宗,增加率約百分之十五。」

司法機構已聘請三位審裁官及十四位支援的職員處理夜庭的工作。

實施上述試驗計劃,估計每年約需五百四十萬元。

完

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