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房屋署完成調查食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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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署就本月初馬鞍山頌安h及錦豐苑食水污染事件完成調查,並計劃採取連串措施,進一步加強管理建築顧問及承建商。

  房屋委員會轄下建築小組委員會今日(星期四)的會議上,通過了跨部門調查小組就事件所作的報告及有關建議。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日後房屋署會更嚴格執行工程指引、加強顧問管理系統、加強執行合約規格及合約的管理事宜,並會與水務署保持更緊密的聯繫。

  食水污染事件發生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六日,頌安h及錦豐苑的辦事處接獲居民投訴食水混濁,繼而發現屋h/屋苑共八座大廈的貯水箱均有泥沙。

  發言人續說,由水務署及房屋署人員組成的調查小組,認為由於當時下列三個因素同時並存,導致該次事件發生。

  「首先,頌安h毗鄰的馬鞍山第九十區第六期建築地盤的地下喉管,有沙泥淤積。其次是喉管已接駁屋h的食水管道;還有,三個分隔水閘掣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擅自開啟。」

  發言人解釋:「繁此三個因素,導致積聚在部分地下喉管的泥沙被沖至住宅大廈使用中的食水喉管,使食水變污。」

  此外,調查小組亦找出其他可能導致事件的原因,包括由於原來的承建商因清盤而須由另一承建商接手,交收期間,有關的工程及樓宇建成後的紀錄並無交予接手的承建商。

  調查小組亦質疑原承建商的施工程序及測試步驟,認為不符有關規定;未能保障及預防使用中的食水受到污染。

  他說:「承建商在敷設地下水管時,未有待敷設喉管工程完竣後才接駁水管;而是先把喉管接駁至現有屋h地下供水喉管的閘掣,最後把測漏水錶閘掣接駁至供應該屋h/屋苑的街喉。」

  建築小組委員會接納調查小組的結論,同意承建商及顧問公司均須對事件負上責任。

  發言人說:「新接手的承建商對觸發事件應負上責任,承建商既負責控制水喉閘掣的開關,因此應對閘掣被開啟而負責。承建商亦未能有效地監管分判商,協調整體敷設水管工程。」

  「至於原承建商的責任,則在於敷設水管不當;並沒有在分隔閘掣加設上鎖的設計,顧問公司已再三提醒承建商必須按照指引做,但承建商並無理會。」

  至於顧問公司方面,建築小組委員會認為其未能有效管理合約事宜,未能確保承建商及時在閘掣裝置上鎖設計,縱使其曾提醒原承建商須按照指引做。

  發言人最後補充,房屋署轄下的「承建商名冊管理小組委員會」及有關的「承辦商表現檢討小組委員會」會評審有關承建商及顧問公司的表現,如有需要,會考慮作出處分。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