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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在港失竊的拖架今(星期二)早在皇崗口岸經由深圳公安局交還香港警方。
元朗區副指揮官(刑事)陳燦榮、元朗區高級偵緝督察崔鴻暉及聯絡事務科督察吳梓寬代表香港警務處接收該部拖架。
該輛拖架價值一萬元,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在元朗被竊,三個月後在深圳被發現。
深圳公安局其後起回該拖架,並於今日交回香港警方。
警方發言人表示:「這次失竊拖架移交安排顯示了香港與內地有關當局攜手合作打擊越境罪案的決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完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