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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家祥議員的提問和庫務局局長俞宗怡的答覆:
問題:
鑑於本港經濟氣候逆轉,利率持續高企,投資及消費市道疲弱,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重新評估各項策劃中的基建項目的業務計劃,包括預算收費、盈利及償還債項能力,並將評估結果與原本的估計作一比較;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政府決定投資於一個大型基建項目前,我們會根據相關的規劃參數,評估該項目在財政上是否可行。這些參數可能包括會使用建議項目的人口增長預測、根據初步設計和工程實地調查而釐訂的項目建設費用預算、根據以往有關經驗而釐訂的運作成本預算、以及根據初步收費構思而釐訂的營運收入預算。我們會把該項目在運作期內的收益源流,跟初期投資作一比較,以計算建議項目的內部回報率,然後確定有關的內部回報率,是否符合我們的目標回報率。
我們若認為該基建項目在財政上可行,便會研究該項目的融資方式,例如由執行機構提供內部資源、由執行機構按假設趨勢利率舉債、由政府向執行機構注資,或透過以上所有方式的不同組合。我們會與執行機構商討,在制訂最佳的融資模式後,我們便會就政策和撥款事宜,分別徵求行政會議和立法會批准。
政府採用了這個手法去評估各個大型基建項目,例如由九廣鐵路公司進行而剛已動工的西鐵第一期工程、由香港地下鐵路公司(地鐵公司)進行的將軍澳支線工程,以及由地鐵公司和機場管理局分別進行而新近落成的機場快線和新機場。
我們並不預期目前經濟逆轉的情況,會延續一段長時間。雖然為計算個別項目的內部回報率而採用的假設,未必與短期內的實際情況相符,但我們認為沒有必要重估每個大型基建項目的目標回報率,因為這些基建設施預計最少可以使用40年,而有關的目標回報率是適用於整段使用期的。
然而,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已經完成的主要基建項目的財政表現。就兩間鐵路公司及機場管理局而言,他們都有法定責任按審慎的商業原則經營。他們的董事局和行政管理層有責任維持有關機構的財政穩健,包括確保在興建中的項目的建設成本受嚴格的管制、在有理據支持的情況下,降低已完成項目的運作成本,以及按需要修訂每年的業務計劃,以期在一段時間內達到目標回報率。
完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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