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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管理局(電訊局)今日(星期二)宣布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將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開始實施。
所有固定及流動網絡營辦商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中起就實施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進行測試。測試結果令人滿意,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將如期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引入。
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讓用戶在轉換另一流動網絡時,仍可保留他們的流動電話號碼。這將消除消費者自由選擇服務的最後主要障礙,並促進市場的公平及有效競爭。
如一名顧客在轉換另一流動網絡時希望保留原有的流動電話號碼,他祇須在其選擇的新網絡營辦商的銷售門市填交一份簡單的申請表格。新的營辦商會與原有為顧客提供服務的營辦商處理電話號碼轉攜事宜。
顧客無需向原有的網絡營辦商申請轉攜流動電話號碼,但須清償根據合約尚欠原有網絡營辦商的款項或取回根據合約可取回的款項。
轉攜申請通常可在一至兩天內完成。基於營辦商系統的技術限制,每天最多處理轉攜申請的總數暫定為5000宗。這限額可確保該計劃的實施能達致令人滿意的程度。
在實施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的初期,可能有很多用戶希望轉換網絡。如轉攜申請超過每日5000宗的限額,未能處理的申請將會順延至下一個轉攜「生效時間」。新的網絡營辦商會通知顧客個別的轉攜「生效時間」。在「生效時間」之前,顧客可繼續使用原有的網絡營辦商的服務。
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之後將持續實施,因此,市民無需在當日蜂擁申請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消費者在作出決定之前,應仔細選擇最切合個人要求的網絡。
原有的網絡營辦商不可就顧客轉攜電話號碼至另一網絡收取費用。新的網絡營辦商可能會收取費用,但這將取決於新的網絡營辦商的商業考慮因素。
所有與流動服務相關的電話號碼均可轉攜。這包括主要手機號碼、預先繳費智能卡號碼,以及話音郵箱服務及短訊服務號碼。
電訊局已印備消費者資料單張,向顧客提供有關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的基本資料和須知事項。市民可於六家流動網絡營辦商的銷售門市及商店、民政事務處、消費者委員會辦事處及電訊局免費索取單張,或可從電訊局的互聯網網址www.ofta.gov.hk下載。用戶如對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有任何查詢,可直接聯絡他們的流動網絡營辦商。電訊局亦設有消費者熱線電話2961 6333。顧客如對營辦商提供的流動電話號碼可攜服務有任何疑問,可致電上述熱線求助。
完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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