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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的答覆:
問題: 就政府全資擁有、擁有部分權益或以公帑資助的公營機構管理層所採取的減薪及裁員行動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甲﹞ 當局有否就應否減薪及裁員的問題向該等公營機構發出指示;若有,該等指示的內容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乙﹞ 地下鐵路公司有否就其在上月裁減員工的行動事先知會及徵詢政府的意見;若有,當局給予該公司的意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丙﹞ 有否評估該公司的裁員行動有否按照勞工處發出的《僱主與僱員指引:如何處理減薪及裁員》中所建議的步驟進行;若該公司沒有按照該等步驟進行,是否知悉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甲﹞ 香港現正處於經濟不景氣,經濟大幅下調已影響到不少公營和私營機構的收益,加重了這些機構在業績方面所承受的壓力。由於營運環境急劇變化,為了應付這些變化所帶來的挑戰,這些機構有需要設法開源節流,同時不斷提高生產力和改善工作效率。
政府並沒有就減薪和裁員方面,向政府擁有的商業機構發出指示。這些機構是獨立自主,而他們的董事局須要負責處理有關事宜。故此我們不適宜向這些機構發出這類指示。
不過,鑑於公眾關注此事,我們現正向十個這類機構索取資料,看看他們在經濟下調的情況下,如何跟隨私營機構的做法,採取措施來控制員工開支,特別是有關管理人員和高層職員的開支。我們會仔細研究這些機構的回覆。
政府也沒有就減薪和裁員的問題,向接受政府資助的機構發出指示。不過,正如所有政府部門和決策局一樣,接受政府資助的機構都必須實行資源增值計劃,在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度之前,達到資源增值百分之五的目標。
﹝乙﹞ 地鐵公司在宣布重整人手編制和節省成本前,已就有關計劃知會政府。根據《地下鐵路公司條例》,地鐵公司必須按照審慎的商業原則經營,而這次宣布的重整人手編制和節流措施,正符合這項原則。該公司已向政府保證,上述措施並不會影響乘客安全和服務質素。此外,該公司還向政府保證會盡力協助有關員工,將措施帶來的衝擊減至最小。地鐵公司已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與該公司的服務營辦商和商業伙伴接洽,安排一些受影響的員工轉職。至於未能即時轉職的員工,地鐵公司會在日後再進行招聘工作時,優先重新錄用他們。此外,地鐵公司亦為這些員工舉辦了為準備面試而設的訓練課程。
﹝丙﹞ 勞工處在去年十月發出的《如何處理減薪及裁員指引》,目的是提醒僱主和僱員在處理減薪及裁員時所要注意的事項。這套指引背後的精神,是鼓勵勞資雙方在遇到可能有需要減薪及裁員的情況時,應該本著同舟共濟的精神,通過坦誠協商,找出合理的解決方案,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或衝突。由於每間公司的情況不盡相同,某些公司更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所以就裁員減薪的情況釐定一套統一的步驟是不切實際的。因此,《指引》只能夠就如何處理這類事件定出一些一般性的原則,提醒僱主及僱員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如何共同尋求可行的方法。
完
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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